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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太大也不好,唉。。。。。。

发表于2014-06-23

亿力未来城16名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140名业主建议暂缓


为规范管理,16名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

亿力未来城小区张先生等16名业主于2013年12月30日向长东街道物管办提交了“关于成立亿力未来城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的申请”,请求街道办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据长东街道办物管办主任路友莉介绍,张先生等人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小区有部分业主对小区停车秩序不太满意,但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组织,包括停车在内的小区各项秩序难以规范化,对小区物业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督促。”路友莉说,鉴于这些方面的原因,张先生等人提出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


●成立业委会,140名业主觉得还不是时候

赵先生等4名业主代表140名业主陈述了暂缓成立业委会的理由:亿力未来城小区属于分期开发,小区总规划建筑面积较大,一共57栋楼,建成交付的有24栋,入住业主不到1000户;从目前来看,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管理、绿化保养、清洁保障等方面均较令人满意,小区业主反映意见的渠道也比较畅通。


“如果现在选出业委会,根本不能代表将来整个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赵先生说,从小区今后的稳定发展和优质管理考虑,应该暂缓成立业委会,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待小区全部建成后,再筹划成立业委会。


据了解,亿力未来城小区业委会筹备小组已经成立,在整个筹备过程中,知道信息,主动参加选举的业主人数只有24名。“缺乏业主广泛参与成立的业委会筹备小组能代表小区广大业主的意愿吗?”赵先生对此表示怀疑。



●140名业主意见为何难敌16名业主的申请?

16名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而140名业主则要求暂缓成立,140人的意见为何难敌16人的申请?


接到申请后,长东街道物管办工作人员到小区了解情况。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路友莉介绍说,小区入住户数超过700户,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于是街道开始推进指导成立亿力未来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筹备小组成立过程中,街道社区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实行民主投票。”路友莉说,程序合法,结果真实有效,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将依法依规,按合法程序继续进行。


●成立业委会条件的不同解读,哪个才正确?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140户业主与街道办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业委会成立的条件有着不同的理解。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而第十三条则规定,“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建议暂缓成立业委会的140户业主之一的王先生认为,《条例》第十三条才是对于业委会成立的条件的明确界定,要么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过半,要么是业主入住户数过半。“第十二条是承接第十一条来的,说的应该是小区的整体规模超过三百户,太小的小区不用成立业委会,而非新小区入住业主数量和比例。”


而长东街道物管办主任路友莉却不这么理解,“这两条是并列的,只要符合其中之一,街道就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指导成立业委会。”


双方的解读到底谁是正确的?



发表于2014-06-23

确实

发表于2014-06-23

可以成立2个吗?

发表于2014-06-23

已经入住那么多了,也应该成立了

发表于2014-06-23

等57栋全卖完了要等到什么时候

发表于2014-06-23
引用:可爱小猪陶在2014-06-23 11:12:23写道:
5楼

等57栋全卖完了要等到什么时候

 还有好多盖都没盖呢

发表于2014-06-23

各有各的道理

发表于2014-06-23

后期可以再往里面加后期的业主嘛

发表于2014-06-23

很多业委会形同虚设

发表于2014-06-23
引用:小肥回在2014-06-23 11:25:34写道:
8楼

后期可以再往里面加后期的业主嘛

 应该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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