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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淮安生态新城(XC01、XC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

发表于2016-04-03
标签:幼儿园 地块 局部 生态 淮安市 

http://ghj.huaian.gov.cn/ghgs/ghbzpqgs/content/5e38cfb953c199120153c643a354022f.html

《淮安生态新城(XC01、XC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拟对《淮安生态新城(XC01、XC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调整内容(详见附件)通过淮安市规划局网站、《淮海晚报》向社会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告时间从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好的建议,请于2016年4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规划局。

 

 

淮安市规划局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1.拟在《淮安生态新城(XC01、XC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XC01-24地块(沁春路南侧、丹山路西侧)新增60班初中一所,为节省用地与原沁春路小学合建(约210亩),原规划的秋实路幼儿园和沁春路幼儿园合建(36班38亩),XC01-24地块的派出所(Aa)、邻里中心(B1)、社区卫生院(A51)、停车场(S42)、邮政中心局(U15)、养老中心(A6)等公共服务设施在不改变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在沁春路社区范围内做相应调整,A51和A6与XC01-18地块原小学用地置换,B1、S42、U15调至丹山路东侧XC01-23地块,秋实路向南微调。中小学控制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限高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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