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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以房养老只与少数人相关不可能成主流

发表于2013-09-25

   针对社会关注的“以房养老”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等多名专家24日在京表示,“以房养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金融服务工具和产品,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可选择的、补充的养老方式,不是一项养老政策。

  “以房养老”既不可能成为养老保障的主流方式,更不是应当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的替代品,而只是让老年人多了一种养老方式选择,以便更加从容地安排晚年生活。“因此,客观上它只与少数有需要的人相关,大多数公众没有必要过分忧虑。”

  从理论上说,若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会政策,须具备一个基本条件,即住房必须是老年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而现在住房多为家庭主要财产,且多数老年人会选择把房产留给子女,因此,“以房养老”只是“小众”选择,影响不了老年保障和老年服务大局。

  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看来,在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的情况下,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探索,既为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选项外增加了新选择,也有利于满足一部分老年人个性化的需求。

  “一个健全的社会既需要有基本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兜底,也需要开启产业化、商品化之路,两者不可偏废。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规范‘以房养老’市场,保证参与其中的百姓利益不受到侵害。”张车伟说。

  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监事长孟晓苏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在“以房养老”试点过程中,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的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相关衍生产品的创新,使“以房养老”更符合我国国情,更能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不会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责任。”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近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政府将在四方面保基本、兜底线: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二是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政府可以通过这些积极作为,给公众一个稳定的养老预期,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党俊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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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9-25

在不可预知的未来它会否成为养老政策专家是不靠谱的。

发表于2013-09-25

既然是少说人用得着,还花钱养了一大帮专家研究个屁?

发表于2013-09-25

"以房养老”只不过是利益集团为维持高房价而出台的。

发表于2013-09-25

花了一辈子买回来的房,平均八年后就被银行收回?死了都要从民众手里抠走钱?是不是担心民众太有钱了?

发表于2013-09-25

反右反的是少数人,不会扩大化;打击谣言针对的是少数人,不会扩大化。 

发表于2013-09-25

以房养老的核心是养儿防老。是国家推卸责任,老龄化就不是一个孩子管得了的。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关键是一下子死不了,活不成人样。那就是孩子不养老。我卖房子养老。这是破坏人伦的理念。

发表于2013-09-25

以评估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1万元。可如果跟银行贷款200万买房,月供却要1万5。政府待老百姓真好啊~

发表于2013-09-25

反正我不赞同

发表于2013-09-25

还不是老百姓没从政府那里得到实惠 才缺乏安全感 去买房给自己 房价上涨都是国家政策不发达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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